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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8年衛生福利部新聞

為完善兒少保護網絡,立法院今(29)日三讀通過「兒童及少年福利與權益保障法」(下稱兒少權法)部分條文修正案,杜絕不當對待兒少事件發生,對此,衛福部特別感謝立法院朝野立委及黨團,齊心合作、目標一致,在最快時間內召開多次會議,逐條審查包括行政院版在內的50個草案版本,這是在兒童節前夕送給孩子最給力,也是最有價值的兒童節禮物。

衛福部陳時中部長表示,兒少保護工作一日不能停,修法只是另一個新階段的開始,衛福部將協同各部會儘速檢討研修相關子法,包括兒少保護通報與分級分類處理及調查辦法、兒少高風險家庭通報及協助辦法等,及增訂托嬰中心監視錄影設備管理及使用辦法等,並規劃相關配套措施,強化公權力的及早介入,完善兒少保護網絡,共同保護孩子們的人身安全。

此次兒少權法共計修正21條、增訂8條。修正重點有五大面向:

一、司法及早介入兒少保護案件調查程序:當社工查訪困難或孩子行方不明,經警察機關尋查不到,涉有犯罪嫌疑時,都可以報請檢察機關介入處理,當遇有危急狀態時,更可以直接由司法介入處理,強化兒保案件的處遇效率。

二、建立兒少保護加害人裁罰紀錄資料庫:提供相關學校、兒少機構查詢,以防堵不適任人員在不同體系流竄,並對未進行聘僱人員事前查證或查有不當紀錄未予停職時,並可予以處罰。

三、建立兒童死因回溯分析機制:透過科學調查了解兒童死因方式和原因,找出可矯正的致死原因與建議,避免憾事再次發生,並可有效降低兒童死亡率。

四、加重對兒少不當行為的罰:對於供應兒少酒、檳榔、對兒少為特定禁止行為、執行職務人員發現有兒虐情事未立即通報或兒少機構對兒少有不當行為,提高罰鍰上限,由現行5倍提高到10倍,最重可處60萬元,以茲嚇阻。

五、兒少權益相關策略:授權中央主管機關訂定托嬰中心裝設監視器的管理規範,讓家長安心送托並兼顧孩子隱私權,另外也重視兒童及少年的表意權,明定課綱設計以及各級政府所設的兒童權益推動小組都要有兒少代表的參與;同時也明定政府應提供收養尋親服務,落實兒權公約揭櫫的身分權保障。

衛福部表示,兒少權法修正通過後,相關單位將積極以網絡合作公私協力方式,持續強化兒少權益維護作為,同時也呼籲社會大眾發揮「暴力零容忍」的社區共同防護意識,發現疑似兒少虐待事件,立即報警處理或撥打113保護專線進行通報,由政府部門及早介入,預防不幸事件發生,讓兒少免受暴力威脅,創造有利兒童及少年身心發展的環境。

相關檔案

  1. 兒童及少年福利與權益保障法部分條文修正
  • 建檔日期:
  • 更新時間:
  • 資料來源:社會及家庭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