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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8年衛生福利部新聞

疾病管制署公布國內今(2019)年首例境外移入茲卡病毒感染症確定病例,為中部10多歲本國籍男性,本(2)月5日至15日隨家人至越南胡志明市探親,14日出現發燒症狀,於15日返國入境時,經機場發燒篩檢站攔檢並採檢通報,於今(20)日確診;目前個案症狀已改善,將居家隔離至2月25日,相關接觸者均無疑似症狀,地方衛生單位已針對個案活動地進行孳生源調查與清除,並給予個案及接觸者「1+6原則」之衛教。

我國自2016年迄今共21例茲卡病毒感染症病例,均為境外移入,感染地以東南亞國家為多,分別為越南6例、泰國5例、菲律賓及馬來西亞各2例,印尼、新加坡、聖露西亞、聖文森及格瑞那丁、美國(佛羅里達州邁阿密)及安哥拉各1例。2016、2017、2018年病例數各為13、4及3例。

依據世界衛生組織發布之疫情概況及我國與鄰國境外移入個案資訊,全球2015年起累計71國/屬地出現本土流行疫情;針對鄰近我國的亞洲地區,疾管署目前將持續具流行疫情或可能有本土傳播之泰國、越南、菲律賓、新加坡、印度及馬爾地夫等國,旅遊疫情建議列為第二級警示(Alert),另孟加拉、柬埔寨、寮國、馬來西亞、印尼、緬甸等國曾有疫情,惟尚無證據顯示當地已阻斷病毒流行,旅遊疫情建議列為第一級注意(Watch)。

疾管署呼籲,一般成人感染茲卡病毒後症狀輕微,孕婦感染茲卡病毒後可能導致胎兒小頭畸形或死亡,提醒孕婦及計劃懷孕婦女暫緩前往茲卡病毒流行地區;民眾如需前往,應做好防蚊措施,如穿著淺色長袖衣褲、皮膚裸露處塗抹政府機關核可的防蚊藥劑、住在有紗窗、紗門或空調的房舍等。離開流行地區後請落實「1+6原則」:暫緩捐血至少1個月、男女無論有無症狀,都應採取安全性行為(全程正確使用保險套)及延後懷孕至少6個月,並落實自主防蚊措施至少三週。

民眾自流行地區返國入境時如自覺可能感染茲卡病毒,應主動聯繫機場檢疫人員;返國後兩週內如有不適,應儘速就醫並告知旅遊史;醫療院所如遇有疑似個案,應詢問旅遊活動史並依法通報,以降低疫情風險。相關資訊可至疾管署全球資訊網(https://www.cdc.gov.tw)或撥打免付費防疫專線1922(或0800-001922)洽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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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資料來源:疾病管制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