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於恢復加拿大牛肉輸入查驗,衛生福利部食品藥物管理署(下稱食藥署)說明如下:
一、我國對於肉品申請輸入的審核,係依據世界貿易組織(WTO)食品安全檢驗與動植物防疫檢疫措施協定(SPS協定),參酌該協定明文規定世界動物衛生組織(OIE)等國際標準制定機構之規範,以及國人飲食習慣與相關科學證據,審慎進行風險評估。
二、自加拿大104年2月通報該國亞伯特省(Alberta)發生第19例BSE牛隻案例以來,食藥署依據104年2月22日經濟部召開之跨部會會議,暫停該國牛肉產品輸入查驗之申請。
三、針對加拿大發生第19例BSE牛隻案例,世界各國於確認加國牛肉衛生安全無慮後,均已陸續恢復該國牛肉之輸入,於105年7月8日前,除我國外,已無其他國家對加拿大牛肉採取暫停輸入之管制措施。
四、經濟部於104年9月擬訂之「開放牛海綿狀腦病(BSE)發生國家牛肉及相關產品進口風險溝通作業程序」經行政院核定。
五、我國於104年11月至12月間經由食藥署會同行政院農業委員會動植物防疫檢疫局,邀集獸醫、畜牧領域專家,赴加國執行實地查核等技術性評估作業,包含該國查核第19例BSE案例之調查報告與加國現行管理現況等面向,實際了解後續監測計畫、飼料管理之執行情況以及加拿大牛肉安全管理作為。
六、食藥署復經書面審查加拿大政府依臺加牛肉協議提供前揭案例之「流行病學相關調查報告」以及該國對於牛肉安全的管理說明等資料,並委託國內風險評估專家進行「食用安全性風險評估」;104年12月加國提送第19例BSE案例最終調查報告。上述報告皆經食藥署召開BSE專家諮詢會議審查。
七、今年4月8日行政院林全院長與張善政前院長會晤討論政權交接事宜時,張前院長表示國際上僅台灣尚未恢復加拿大牛肉進口查驗申請,他願意承擔責任,希望520前完成程序,並且希望林全院長協助與民進黨團溝通,林全院長當時也表達協助意向。前後任行政院院長均同意以科學之風險評估為基礎,在確保食品安全與國人健康的前提下,理性合作處理加拿大牛肉輸入台灣之查驗申請事宜。520新政府上任後,經濟部會同衛生福利部、外交部分頭向立法院蘇嘉全院長及朝野各黨團、經濟、外交、社福等相關委員進行溝通說明。
八、食藥署在確認加國牛肉食用風險極低及管理體系可信任後,經跨部會會議獲一致共識,及對外風險溝通後,由經濟部陳報行政院奉核定,同意自105年7月8日起恢復受理加拿大牛肉輸入查驗,輸入牛肉必需符合:(一)需為來自通過獸醫官屠前檢查之健康牛隻;(二)必須是來自30個月齡以下的牛隻;(三)必須於屠宰時去除所有「特定風險物質」;(四)必須是合格輸臺工廠所生產;(五)必須每一批產品都在輸出國官方獸醫師監督下生產,確認產品符合輸臺規定;(六)必須每一批產品都檢附加拿大官方獸醫師簽發之衛生證明文件。
政府於邊境將採逐批查驗措施,為消費者嚴加把關;其方式除包括輸入時必須經過食藥署、防檢局逐批輸入查驗及檢疫檢查,並在國內市場加強稽查與抽驗,及落實產地標示,以保障國人健康與安全。
衛福部食藥署再次說明恢復受理加拿大牛肉輸入查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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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附表--衛福部食藥署再次說明恢復受理加拿大牛肉輸入查驗_00555590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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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資料來源:食品藥物管理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