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疾管署) 網傳「溪湖確診個案的足跡」為不實訊息 籲請勿轉傳以免觸法
中央流行疫情指揮中心重申,疫情相關資訊以指揮中心公布為主,民眾接獲來源不明的訊息時,應先進行查證,切勿隨意散播、轉傳,以免觸犯「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防治及紓困振興特別條例」第14條,或「社會秩序維護法」第63條第1項第5款規定,依法最高可罰300萬或3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
指揮中心指出,民眾可利用第三方訊息查證平台等管道查證來路不明訊息,例如:My Go Pen、美玉姨、事實查核中心、LINE訊息查證、趨勢科技防詐達人,或向衛生福利部疾病管制署、地方衛生局等單位洽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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