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關壹週刊報導北美祥茂公司投訴我國將「氣墊床當藥品管理」等情事,食品藥物管理署說明如下:
經查,無北美祥茂公司申請國產氣墊床查驗登記紀錄,有關廠商向該媒體投訴食品藥物管理署官員要求氣墊床上市前須進行人體試驗,以及其多次與食品藥物管理署官員「開了快十次會議」乙節,實與事實不符,食品藥物管理署特予鄭重聲明。
依醫療器材管理辦法規定,預防或治療褥瘡之氣墊床為第一等級醫療器材,我國比照世界各國之管理模式,上市前無需進行臨床試驗,但若具其他功能,則會參考歐盟、美國管理方式,如屬全新產品,則基於民眾安全考量,將視其功能及設計,會另行評估管理。另為簡化管理流程,第一等級醫療器材可至該署臨櫃辦理查驗登記,經廠商自行具結其產品符合第一等級品項鑑別,即核發第一等級醫療器材許可證,以利產品追溯管理。目前核發氣墊床類醫療器材許可證共計128張。
食品藥物管理署為協助醫療器材產業發展,提供全方位產業諮詢輔導服務,成立「醫療器材法規諮詢輔導中心」,培訓產醫學研界的法規種子人員,提供專線電話諮詢服務(02-81706008),受理醫療器材一般諮詢業務,並公布「衛生福利部食品藥物管理署醫療器材專案諮詢導要點」,提供專案諮詢輔導,以加速醫療器材產業研發時程,促進產業發展,歡迎產業界多加利用。
食品藥物管理署聲明,經查無北美祥茂公司申請國產氣墊床查驗登記紀錄,有關壹週刊638期報導該公司申請氣墊床乙節,實與事實不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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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資料來源:食品藥物管理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