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經盤點全國各縣市托育服務收費情形,居家保母收費介於1萬2,000- 1 萬 7,000 元的區間內為多,差距不大,由中央協助一般家庭 6,000 元後,大致可將家長負擔托育費用支出控制在可支配所得 10-15% (8,000-12,000 元),因此托育補助金額並無再分級的必要。
二、至於私立托嬰中心的收費雖差距較大,但考量國家整體資源有限,對於超過簽約收費上限的托嬰中心不予簽約。且各縣市消費水準城 鄉差距明顯,但家戶可支配所得也相對有差距,收費較高的縣市相 對而言,家戶可支配所得也較高,因此基於維護兒童權益平等的理念,採行定額補助的作法,同時也不牴觸將家長的送托費用減輕到可支配所得 10-15%範圍內。
少子女化對策(未滿2歲幼兒篇)Q&A
托育準公共化政策規劃採行定額支付的理由?(適用對象:地方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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