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有關 107 年 8 月 1 日起實施未滿 2 歲兒童托育準公共化政策,本部 召開北中南 4 場分區及 1 場全國性團體說明會,充分向地方政府、 兒福團體、家長團體、保母、托嬰中心等代表說明政策研議方向, 並蒐集建言,俾讓政策規劃更為周延以利推動。
二、原規劃托育補助可直接撥付給家長,或由保母與托嬰中心申報領款的兩種方式擇一,經各界反映建議一致期待將政府的托育補助直接 撥付給家長,經審慎通盤研議後,在不影響政策規劃目的及內涵下,同時考量執行之實務需求與效率,因此從善如流,並無政策轉彎情事。
少子女化對策(未滿2歲幼兒篇)Q&A
托育補助直接撥付給家長是政策轉彎?(適用對象:家長、保母、托嬰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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