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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9年衛生福利部新聞

為全力輔導業者快速確實標示豬肉原料原產地,讓標示跟著肉品走,食藥署於109年11月30日辦理「豬肉產品進口業者標示規定」座談會說明豬肉原料原產地標示規定,邀請所有豬肉產品輸入業者參加,且現場免費提供豬原料原產地標籤貼紙及進口豬來源聲明書範本,隨著販售通路,一路下到店頭、攤商清楚標示,迅速完成豬肉原料原產地標示規定。

食藥署也將標籤貼紙檔案放在署網供大家下載使用,輔導業者於110年1月1日前全面落實標示,更符合民眾的期望,達到「源頭管理、明白標示」,讓大家可以安心自由選購。

食藥署以民眾飲食衛生安全為優先考量,一直持續努力為維護國民健康把關,並全力輔導業者符合新法規之要求,讓民眾安心且享有更多產品來源選擇。

  • 建檔日期:
  • 更新時間:
  • 資料來源:食品藥物管理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