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品藥物管理署(下稱食藥署)於109年9月2日接獲新北市三重區藥師發現收到來自加利科技有限公司八里廠(下稱加利八里廠)出貨之實名制口罩一箱共36包,其中1包附有安徽製等簡體字樣標籤,經新北市藥師公會通報食藥署。食藥署隨即透過政風處,會同台北市調查處及新北市政府衛生局漏夜赴加利八里廠查核,發現加利八里廠於109年8月間,輸入數批約337萬餘片非醫療用口罩,於廠內分裝改標以醫療用名義混充醫療用銷售。
現場查獲有標示「平面型非醫用一次性防護口罩」(已印有該公司Carry mask鋼印)之大陸進口產品及相關進口報單,部分已分裝改標為該公司實名制醫用口罩成品(皆印有該公司Carry mask鋼印)。食藥署已依據藥事法命廠商即刻停工,相關庫存品停止出貨,食藥署將持續清查該公司口罩產品流向,另相關內容檢調已介入偵辦。
經查,加利八里廠供配銷予實名制1.0之藥局與衛生所,主要分配在新北市10行政區(三重、新莊、蘆洲、五股、林口、泰山、八里、淡水、三芝、石門)與宜蘭縣及少數分配於台北市。倘民眾買到口罩本體標示「Carry mask」之口罩,可於9月4日起至9月11日至有販售口罩實名制1.0之藥局或衛生所進行換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