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灣養生保健風氣興盛,多數民眾為了追求營養均衡,有額外攝取健康食品、維生素類產品的習慣,配方奶粉與疾病專用配方等特殊營養食品也是嬰兒及特定疾病患者所需求使用之營養補給品,食品藥物管理署(下稱食藥署)針對此類產品訂有特定管理法規,要求業者應依法取得產品查驗登記許可後,始得製造、輸入或販售,為確保此類產品符合我國法規規範,食藥署近日亦將啟動「109年度健康食品、國產維生素錠狀膠囊狀食品及特殊營養食品國內源頭業者稽查專案」,會同地方政府衛生局執行稽查。
本專案主要針對健康食品工廠、國產維生素類錠狀膠囊狀食品工廠、特殊營養食品製造及輸入業等3類業者進行稽查,查核重點包含食品業者登錄資訊、自主管理、食品添加物使用及管理、強制性檢驗、查驗登記許可內容符合性、食品追溯追蹤系統、產品標示、食品良好衛生規範準則(GHP)及健康食品工廠良好作業規範等項目。食藥署呼籲食品業者應落實自主管理,並符合食品安全衛生管理法及健康食品管理法相關規定,違者將依法處辦,以保障消費者權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