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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9年衛生福利部新聞

食品藥物管理署(下稱食藥署)表示,因應口罩邊境管理新措施,入境旅客攜帶總量250片以下之口罩,不論醫用或非醫用,得免申報及免輸入許可。經濟部國際貿易局(下稱貿易局)已於9月16日公告,旅客入境攜帶總量250片以下者,不論醫用或非醫用,免向貿易局申請輸入許可;旅客入境攜帶250片以下之醫用口罩,免向食藥署申請醫療器材個人自用同意文件。

食藥署提醒,旅客攜帶超過250片口罩入境,應填具中華民國海關申報單向海關申報,並經紅線檯通關。超過部分,為非醫用口罩者,應先向貿易局線上申請輸入許可,如為醫用口罩者,除申辦貿易局輸入許可外,另應向食藥署書面申請個人自用同意文件,旅客應檢具貨品進口同意申請書及專案進口醫療器材供自用之切結書等資料逕向食藥署申辦。至申辦流程,可至貿易局網站/口罩輸入許可QA(網址:https://www.trade.gov.tw/Pages/Detail.aspx?nodeID=4070&pid=703895)及食藥署外網(網址:https://www.fda.gov.tw/TC/siteContent.aspx?sid=2237)查詢。

  • 建檔日期:
  • 更新時間:
  • 資料來源:食品藥物管理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