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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9年衛生福利部新聞

      近日有中醫診所使用含硃砂或鉛丹之禁藥,導致病人重金屬中毒事件,違法之診所及中醫師,台中市政府已依醫療法及醫師法處辦,並移送地檢署偵查有無涉及刑責;至於涉嫌提供禁藥之中藥商,地檢署亦已依藥事法偵查中,本部尊重司法機關之調查。

      為避免少數中醫師再度誤用禁藥情事及確保市售中藥符合規範,本部於8月7日邀集中醫藥團體共同研商精進作為如下:

一、強化中醫師用藥知能及醫學倫理:督請中醫師公會全國聯合會轉知所有會員確實遵守中藥禁藥相關規範,並於辦理繼續教育時,加強宣導中藥用藥安全及醫學倫理。

二、確保市售中藥符合規範:為杜絕禁藥流通市面,責請各縣市政府衛生局加強稽查中藥販賣業者是否違法陳列、販售硃砂或調配含鉛丹口服用中藥,倘查獲違法情事,將依藥事法處辦。為保障消費者用藥安全,將擴大執行中藥材邊境查驗,並抽驗市售中藥,加強中藥房及中醫醫療院所禁藥查緝及落實毒劇藥之造冊管理。

三、建立民眾中藥用藥安全諮詢及通報平台:未來將由本部國家中醫藥研究所及中醫師公會全國聯合會合作建立民眾中藥用藥安全諮詢及通報平台,針對民眾接受醫療之異常用藥疑慮,提供便捷、合理用藥資訊,由民眾共同參與,一齊把關中藥用藥安全。

  公私部門攜手維護中醫就醫及中藥用藥安全,保障民眾用藥安全,本部中醫藥司、國家中醫藥研究所及各地衛生局將與中醫師公會、藥師公會、中藥商公會各司其責,攜手建立藥品安全防範機制,捍衛民眾用藥安全。

相關檔案

  1. 公私部門同心協力 精進中醫藥安全管理
  • 建檔日期:
  • 更新時間:
  • 資料來源:中醫藥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