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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9年衛生福利部新聞

       為維護國人健康及食用安全,衛生福利部(下稱衛福部)於109年7月29日預告訂定「阿勃勒(Cassia fistula)果實之使用限制」草案,擬限制阿勃勒果實不得作為食品原料使用,預告評論期為60日,以蒐集各界意見。

  「阿勃勒(又名臘腸樹) (學名:Cassia fistula)」現為衛福部食品藥物管理署(下稱食藥署)「可供食品使用原料彙整一覽表」之「草、木本植物類(1)」品項,其果實部位可供茶包、膳食調理包原料或經萃取後作為飲料、錠狀、膠囊狀、粉末狀、顆粒狀等食品之原料。阿勃勒果實所含活性成分主要為羥基蒽類衍生物(hydroxyanthracene derivatives),國際間已有相關科學研究報告指出,長期食用含羥基蒽類衍生物的食品或膳食補充品,具有安全上之疑慮,且依據目前可獲得文獻,無法訂定羥基蒽類衍生物的每日安全食用量。

  食藥署為確保民眾食用安全,預告阿勃勒果實自110年1月1日起,不得再作為食品原料使用,但規定正式施行前,已使用阿勃勒果實作為原料的食品,得繼續販賣至產品有效日期屆至為止。詳細訊息可至衛福部食藥署網站(http://www.fda.gov.tw)之「公告資訊」項下之「本署公告」查詢。

  草案正式施行後,經查獲食品所使用的原料不符合前述規定者,得依食品安全衛生管理法第48條規定,處新臺幣3萬元以上300萬元以下罰鍰。

相關檔案

  1. -公告掃描檔(109.7.29公告)
  2. -草案逐點說明
  3. 草案總說明
  • 建檔日期:
  • 更新時間:
  • 資料來源:食品藥物管理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