肉製品是蛋白質主要來源,也是重要民生必需品,食品藥物管理署(以下稱食藥署)近日將聯合地方政府衛生局啟動肉類加工食品業HACCP稽查專案,針對相關業者進行稽查及抽驗,以保障民眾食用安全。
本次專案稽查重點除了食品良好衛生規範準則(GHP)、食品安全管制系統準則(HACCP)之符合性查核之外,尚包括追溯追蹤系統的建立等項目,同時為配合國家非洲豬瘟防疫政策,亦將原料肉來源納入查核,並抽驗加工成品及原料肉,分別檢驗亞硝酸鹽、防腐劑及動物用藥殘留等,如查獲違反食品安全衛生管理法(以下稱食安法)相關規定,將依法處辦。
食藥署表示業者應遵守食安法相關規定,並加強製程、環境及個人衛生等自主管理,如經衛生機關查獲GHP或HACCP缺失且複查不合格,涉違反食安法第8條規定,可依同法第44條規定處新臺幣6萬元以上2億元以下罰鍰,呼籲業者切勿以身試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