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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9年衛生福利部新聞

中央流行疫情指揮中心今(2)日表示,鑒於海外COVID-19(武漢肺炎)疫情持續,自台灣時間5月4日零時起,自海外入境民眾,登機前除了應填寫「入境健康聲明暨居家檢疫通知書」,也須確認住處是否符合居家檢疫條件,以確保國內防疫安全。

指揮中心進一步表示,返國民眾若同住者有65歲(含)以上長者、6歲(含)以下幼童、慢性疾病患者(如心血管疾病、糖尿病或肺部疾病等),或無個人專用房間(含衛浴設備)者,入境後應入住防疫旅館;經查資料申報不實者,最高可罰15萬元。

指揮中心指出,全球已有186個國家/地區出現確診病例,且總確診數已達338萬人以上,顯示國際疫情仍然嚴峻。請符合上述條件的民眾返國後直接入住防疫旅館,避免在自家居家檢疫期間發病,並不慎傳染給同住家人。防疫旅館可收住床數為6,933床,截至4月30日止,收住1,860人。

指揮中心再次呼籲,民眾居家檢疫期間應落實肥皂勤洗手、避免觸摸眼鼻口,及做好咳嗽禮節;如有發燒或咳嗽等不適症狀,不可自行外出就醫,應主動聯繫所在縣市衛生局或地方關懷中心,並依指示就醫,切勿搭乘大眾運輸工具,違反居家檢疫規定者,最高可罰100萬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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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資料來源:疾病管制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