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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9年衛生福利部新聞

衛生福利部於本(14)日預告修正「食品添加物使用範圍及限量暨規格標準」,草案增列抗氧化劑迷迭香萃取物之使用範圍、限量及規格標準,並修正著色劑銅葉綠素鈉之使用規範。該草案預告評論期為60日,以蒐集各界意見。

此次為參考歐盟相關規範,增列抗氧化劑迷迭香萃取物,訂定其使用規範及規格,另參考聯合國食品標準委員會(Codex) 、歐盟、日本及紐澳所訂標準,修正銅葉綠素鈉使用範圍及限量標準,增列糖果之使用限量標準,用量以Cu計為0.02 g/kg以下。食品添加物標準之訂定,均參閱動物安全性試驗資料、國際間相關法規標準與准用情形、各種食品添加物品項之理化特性、加工用途及其使用之必要性、使用食品之種類、範圍、加工製程及添加量等具體文獻資料,並考量國人飲食習慣及健康風險等情況,審慎評估後據以訂定,業者產製食品時應審慎評估使用之時間,並依使用限量規定添加。

另,衛生機關每年均監測市售食品之食品添加物含量,如發現產品違反食品添加物使用範圍及限量暨規格標準規定者,業者將依違反食品安全衛生管理法第18條第1項規定,依同法第47條處新臺幣3~300萬元罰鍰,以維護民眾飲食健康安全。

相關檔案

  1. 修正草案對照表_迷迭香萃取物&銅葉綠素鈉
  2. 修正草案總說明_迷迭香&銅葉綠素鈉
  • 建檔日期:
  • 更新時間:
  • 資料來源:食品藥物管理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