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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9年衛生福利部新聞

因應國人飲食型態轉變及電商興起、國人使用網路美食平台APP訂餐日益頻繁,食品藥物管理署(下稱食藥署)已於108年9月19日公告「網路美食外送平台業者自主衛生管理指引」,美食外送平台業者係屬食品業者,應依食品安全衛生管理法規定辦理登錄,並依循該指引之管理原則。為督促平台業者之相關內部管理、外送服務員衛生落實,及與平台業者合作之餐飲業者製程品質管理及環境衛生,確保消費者食的安全,食藥署規劃自即日起至109年6月30日啟動「109年度美食外送平台稽查專案」,並由地方政府衛生局進行查核。

本次查核對象共分成「美食外送平台業者」、「與美食外送平台合作餐飲業者」及「美食外送平台外送服務員」三大部分,查核重點為食品業者登錄、相關食品良好衛生規範準則之實施情形、產品責任險、有無使用逾期食品以及菜單標示符合性等。食藥署呼籲,食品業者應實施自主管理,遵守食品安全衛生管理法相關規定,倘查有違反規定,將依法處辦,以維護消費者飲食衛生安全。

  • 建檔日期:
  • 更新時間:
  • 資料來源:食品藥物管理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