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衛生福利部與地方政府共同推動社工薪資新制

  • 資料來源:社會救助及社工司
  • 建檔日期:109-01-03
  • 更新時間:109-01-03

衛生福利部自109年起為政府與民間單位的社工人員調整薪資結構,其中,公部門社工人員薪資調整最高可達3,000元,民間單位社工人員專業服務費由定額補助每月3萬4千元,改為新進社工人員補助每月3萬4,916元,另依年資、學歷、執照及執行風險業務等級等階梯式之專業服務費補助制度,第1年新進社會工作人員經補助薪資最高可達4萬4,892元,受益社工人數約1萬682人。

對於新北市政府所提因應社工薪資調整,預估增加8,000多萬情事,社會救助及社工司副司長蘇昭如表示,對於公部門編制內社工雖請各地方政府納入人事費支應,針對強化社會安全網聘用之社工人員則按財力分級予以補助,另各地方政府依社工薪資調整補助(或委託)民間單位所增加之經費,本年度未及編列預算,由中央主動協助。

副司長蘇昭如表示,社會工作人員薪資調整制度對於社工專業人力發展具鼓勵效益,由政府部門帶頭同步提升公私部門社工薪資條件,有助於專業人才留任,提升福利服務品質。各縣市政府府支持本次中央社工薪資新制,並積極籌編相關預算,衛福部將協助地方政府共同落實政策之美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