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 Enter 到主內容區
:::

衛福部LOGO

:::

請檢具申請書及相關證明文件「郵寄」或「親送」到兒童戶籍地的鄉(鎮、市、區)公所提出申請。

  • 建檔日期:
  • 更新時間:
  • 資料來源:社會及家庭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