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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0年衛生福利部新聞

清明連假不少民眾安排了祭祖掃墓及春遊踏青的行程,四月氣溫開始逐漸回升,食藥署提醒戶外飲食的「食安小撇步」。

祭祀食品慎保存,罐頭水果更安心在室外祭拜時,應注意供品的衛生安全,如魚、雞、豬肉或素三牲等供品容易招引蒼蠅、蚊蟲等病媒,以及受到灰塵的污染,因此烹煮過的供品,應以鍋蓋或保鮮膜覆蓋;若非立即食用,應依食品的特性儘速保存於冰箱,且食用前應該要充分復熱;若食品有顏色改變或酸臭味,則應避免食用。食藥署建議可改用有完整包裝的食品,或有外皮保護的水果作為供品,祭拜完後水果清洗、去皮即可食用。

路邊的野菇不要採,食品中毒案例多近年來,食藥署常接獲民眾於野外採摘不明植物或菇類,食用後,因植物或菇類所含的天然毒素而導致食品中毒的案例。提醒民眾,到野外登山或踏青時,不應隨意採摘及食用野生食品,因為許多有毒菇類和植物,即使經驗豐富的專家仍不易從外觀上加以區別,千萬別為了享受山產的美味,而忽略其風險。提醒民眾,在野外一定要秉持「不隨意採摘及食用」之原則,若民眾發生因食用不明菇類或植物出現症狀時,應儘速就醫並保留食餘檢體,以利正確診斷與治療。

衛生習慣要保持,五要不可少連假期間,親朋好友聚會,食藥署提醒除了要「樂活防疫」,也要遵守預防食品中毒五要原則,也就是飯前、如廁後及處理食品前後,都要澈底洗淨雙手;注意食材要新鮮;生熟食的器具要分開,避免交叉污染;餐點要澈底加熱;注意保存溫度等,才能讓我們的清明連假過得安心又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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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資料來源:食品藥物管理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