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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0年衛生福利部新聞

為配合行政院豬肉進口政策,自110年1月1日起,針對可輸入之生鮮冷藏冷凍豬肉產品,不分國別,採逐批查驗措施,經查驗符合規定始得輸入。自110年1月1日至110年4月15日,進口之生鮮冷藏冷凍豬肉、豬肝、豬腎及豬其他可食部位,總計20,180.51噸,均未檢出萊克多巴胺,已公布於食藥署網站「豬肉儀表板」。
為確保國人食用豬肉產品之衛生安全,食藥署與全國22縣市衛生局持續針對後市場各販售通路及製造端進行國產及進口豬肉產品抽驗並檢驗乙型受體素(含萊克多巴胺)是否符合我國動物用藥殘留標準規定。自110年1月1日至110年4月11日,共計抽驗1,157件(包括國產819件、進口338件),均檢驗合格,無檢出萊克多巴胺。
本署分別於製造業、販賣業及直接供應飲食場所進行豬肉及豬可食部位原料原產地標示稽查,自110年1月1日起至110年4月16日止,前述業別經地方政府衛生局抽查標示,有含進口豬原料產品占已查核件數之比例分別為12.9%、19.0%及15.2%。
食藥署持續即時公布豬肉檢驗結果,並落實標示查核,讓民眾安心選擇豬肉產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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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資料來源:食品藥物管理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