烘焙、團膳、餐飲等食品業者為減省人工打蛋的時間,會選用液蛋作為原料使用。為維護國人食用衛生安全,食品藥物管理署(下稱食藥署)除了公告「液蛋製品製造業者良好衛生作業指引」供液蛋製造業者依循參考,並公告「液蛋衛生標準」及「液蛋產品標示規定」等相關法規,期盼業者透過自主管理提升產品之衛生安全;此外,食藥署並於近日將啟動「110年液蛋製造業稽查專案計畫」,聯合地方政府衛生局針對液蛋製造業者進行稽查及抽驗。
本年度稽查重點,包括食品業者登錄、食品良好衛生規範準則(GHP)、食品安全管制系統(HACCP)、原料蛋來源及合法性、液蛋產品標示合法性,以及追溯追蹤系統與電子申報;此外,亦將抽驗液蛋成品及原料殼蛋檢驗沙門氏桿菌或生菌數、動物用藥及農藥殘留。
食藥署呼籲食品業者應落實自主管理,遵守食品安全衛生管理法相關規定,如經查獲違反規定者,將依法處辦,以維護國人食品衛生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