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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0年衛生福利部新聞

中央流行疫情指揮中心今(15)日表示,因應目前國內COVID-19疫情持續嚴峻,雙北地區(臺北市、新北市)陸續發生感染來源不明的病例及群聚事件,研判社區傳播已有擴大趨勢,自即日起至5月28日提升雙北地區疫情警戒至第三級,加嚴、加大限制措施,以防範發生大規模社區傳播,措施如下:

一、全國性措施:

  1. 關閉休閒娛樂場所,包括歌廳、舞廳、夜總會、俱樂部、酒家、酒吧、酒店(廊)、錄影節目帶播映場所(MTV)、視聽歌唱場所(KTV)、理容院(觀光理髮、視聽理容)、指壓按摩場所、健身休閒中心(含提供指壓、三溫暖等設施之美容瘦身場所)、保齡球館、撞球場、健身中心(含國民運動中心)、室內螢幕式高爾夫練習場、遊藝場所、電子遊戲場、資訊休閒場所、麻將休閒館及其他類似場所。
  2. 全國宗教祭祀場所活動部分,全面停止進香團與遶境相關活動,包括寺院、宮廟、教堂(教會)及其他類似場所之活動應落實實聯制與社交距離並加強清消。
  3. 全國中、小學校園停止對外開放。
  4. 全國社團停止交接活動。

二、第三級警戒區域(臺北市、新北市)措施(時間5月15日至5月28日):

  1. 除關閉休閒娛樂場所外,同時關閉觀展觀賽場所,包括展覽場、電影片映演場所(戲院、電影院)、集會堂、體育館、活動中心、展演場所(音樂廳、表演廳、博物館、美術館、陳列館、史蹟資料館、紀念館)、室內溜冰場、室內游泳池、遊樂園、專營兒童遊戲場及其他類似場所。以及教育學習場域,包括社區大學、樂齡學習中心、訓練班、K書中心、社會教育機構(社會教育館、科學教育館、圖書館)及老人共餐活動中心等其他類似場所。
  2. 外出時全程佩戴口罩。 
  3. 避免不必要移動、活動或集會。
  4. 停止室內5人以上、室外10人以上之家庭聚會(同住者不計)和社交聚會。 
  5. 自我健康監測,有症狀應就醫。 
  6. 營業場所及洽公機關(構)應落實人流管制,戴口罩、保持社交距離。 
  7. 職場及工作處所應遵守企業持續營運指引之防疫規定,落實個人及工作場所衛生管理,啟動企業持續營運因應措施,如異地或遠距辦公、彈性時間上班。
  8. 餐飲場所應遵守實聯制、社交距離、隔板等防疫措施,無法落實則採外帶。 
  9. 婚、喪禮應落實實聯制與社交距離並加強清消。
  10. 公共場域、大眾運輸加強清消。

指揮中心表示,除上述措施外,也將加強第三級警戒區域之醫療體系應變,包括擴大開設專責病房、分艙分流、設置戶外篩檢站以採檢、擴大臺北市萬華地區篩檢量能、廣泛運用遠距醫療於門診病患、積極啟動專責應變醫院等。指揮中心同時呼籲,第二、三級警戒範圍人員應減少區域間的非必要移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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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資料來源:疾病管制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