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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0年衛生福利部新聞

中央流行疫情指揮中心今(24)日表示,已於上午與各縣市政府完成召開「全國防疫會議」。會議決議如下:

一、全國三級警戒發布後,為防止各地出現標準不一現象,指揮中心依傳染病防治法第37條相關規定,對於全國須一致遵守之防疫措施,訂有各項指引對外發布,請各地方政府配合,達到全國防疫標準一致、説法一致、步調一致,以利民眾落實執行,將傳染可能性降到最低。

二、為強化確診重症資源調度及醫療體系,指揮中心已於昨(23)日與各地方政府開會研議,完成設置專責加護病房(ICU)原則,及集中檢疫所後送醫院綠色通道建置作法,以有效掌握全國重症收治量能,確保急、重症醫療照護品質及資源調度效率,並落實醫療機構感染管制。

三、為統一集中檢疫場所後送醫療及處置機制,指揮中心於昨(23)日邀集各地方消防局局長,共同研議統一醫療後送作法;集中檢疫場所指揮官或醫護組人員,如發現需後送醫療及處置個案,只要撥打119通報,各地消防機關會立即出動所需之救護隊,前往救護後送。

四、各地防疫物資配發,請各地方政府持續盤點醫療院所及第一線防疫同仁所需,指揮中心會立即配合完成撥付,提供第一線防疫同仁充分裝備,順利執行任務。

五、有關由各地方責任醫院設置社區篩檢站事宜,將以考量責任醫院人力及收治量能,且勿排擠重症病患收治量能原則下,依急迫及必要性妥予規劃;另為減輕醫療及安置資源,針對社區快篩為陽性之民眾,可先行返家進行居家隔離,並建立妥予完成安置及後送就醫標準作業流程(SOP),以完備後續救護之安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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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資料來源:疾病管制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