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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0年衛生福利部新聞

中央流行疫情指揮中心今(25)日表示,已於上午與各縣市政府完成召開「全國防疫會議」。會議決議如下:
一、 考量各項防疫措施生效至落實推動需要時間,請各地方政府持續加強監測、防疫及整備工作,並增加社區採檢站及提升採檢量能,強化檢驗及醫療調度應變量能,避免造成急診壅塞及增加院內感染風險。

二、 為評估全國疫情風險狀況,指揮中心明(26)日起開始實施「COVID-19傳染病通報作業新流程」,由各地方政府每日通報社區採檢站篩檢量及陽性數等資訊,產製報表、面板分享共用,以利進行指標監測;另為防止高風險地區之社區篩檢站檢驗壅塞,指揮中心訂有「社區快篩站快篩處置流程」,協助地方提升篩檢工作執行效率。

三、 醫療資源整備工作推動:

  1. 有關雙北市專責病房一人一室收治病患之規範,如確有困難,將由「傳染病防治醫療網」網區指揮官視病人住院必要性、急迫性,及醫院收治量能、病房硬體條件,彈性調整。
  2. 長期需要血液透析之確診病患,請集中收治於臺北市立聯合醫院和平院區及三軍總醫院松山分院,不限一人一室,並請地方衛生局督導上述醫院儘快制定相關作業流程。
  3. 為利病患收治,請各地方政府督導轄內醫院加速專責病床清空速度,500床以上醫院須於本週五(28日)完成1/10病床數開設為專責病床;專責ICU部分,以醫學中心及準醫學中心至少20床,其他重度級急救責任醫院至少10床為原則,並以區域為單位規劃設置。
  4. 地方指定應變醫院且同時肩負該縣市重度級急救責任醫院者,為避免排擠其他重症患者就醫診治,請新竹縣、雲林縣及嘉義縣即刻執行備援應變醫院指定工作。
  5. 集中檢疫場所設置請以50間以上為原則,以提升運用效率。
  6. 為提升病床週轉率,針對確診住院者,距離發病或採檢日達10天以上且PCR採檢Ct值大於30者,可以出院並自主健康管理7日;若Ct值小於30則入住集中檢疫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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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資料來源:疾病管制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