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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0年衛生福利部新聞

食品藥物管理署(以下簡稱食藥署)於5月28日晚間完成抽樣之二批Moderna公司COVID-19疫苗(批號3002544、效期2021年11月27日及批號3002615、效期2021年11月27日),皆係由Moderna公司委託位於西班牙馬德里之Rovi Pharma Industrial Services藥廠所生產,目前刻正於食藥署實驗室檢驗中。有關今日社群媒體指稱,在美國莫德納公司網站輸入前述批號卻查無該號碼資訊乙事,經查,因目前在美國取得緊急授權許可之Moderna公司COVID-19疫苗瓶身與包裝並無註記效期,而該網址係Moderna公司依據美國主管機關規定,提供美國民眾接種該公司疫苗後查詢疫苗效期之用。

藥事法第74條第1項規定,依據微生物學、免疫學學理製造之血清、抗毒素、疫苗、類毒素及菌液等,非經中央衛生主管機關於每批產品輸入或製造後,派員抽取樣品,經檢驗合格,並加貼查訖封緘,不得銷售。即所有國外輸入或國內製造之疫苗等生物藥品,皆須逐批向食藥署申請檢驗封緘,經由食藥署查核運送與儲存冷鏈、確認批號數量並抽取樣品進行多項檢驗,且在檢驗及審查批次製造與檢定紀錄等文件資料皆合格,食藥署才會核發封緘證明書,並於產品包裝上個別加貼藥物檢查證,始得販售、供應。

食藥署配合國家防疫政策,持續辦理各項疫苗檢驗封緘作業,確保民眾用藥品質安全無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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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更新時間:
  • 資料來源:食品藥物管理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