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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0年衛生福利部新聞

中央流行疫情指揮中心今(30)日表示,批發市場為供應民眾農、漁、畜等民生物資的重要營業場所,因應近期批發市場出現群聚感染事件,為確保相關場域工作人員、採購民眾自身與家人健康,指揮中心與農委會共同訂定「批發市場防疫管理措施建議指引」,呼籲各批發市場遵循,以避免群聚感染、疫情擴大。

指揮中心進一步表示,「批發市場防疫管理措施建議指引」提供主管機關、場域管理單位及工作人員,依實際可行性與適用性,內化為適合個別場域所需的管理措施,供管理單位、從業人員及採購人員遵循辦理,以降低疫情在批發市場的發生機率、規模及社區傳播風險。

指揮中心指出,「批發市場防疫管理措施建議指引」包含以下重點防疫措施,請各批發市場遵循,以降低疫情發生:

  1. 人員健康管理:落實市場出入人員體溫量測、實聯制。盤點及造冊相關工作人員,落實健康狀況監測、定期篩檢及訂定健康監測計畫(包含人員名單及異常追蹤處理機制),並鼓勵接種COVID-19疫苗。
  2. 人流管制措施:調整市場攤位配置及營業時段,減少市場之出入口、劃定人員動線及分流措施,管制人數總量及單位時間人數。
  3. 落實人員衛生行為:張貼標語、海報或透過廣播提醒顧客、從業人員等落實戴口罩及手部衛生,增加洗手設備可近性,並儘量使用非直接與顧客接觸之收付款方式。
  4. 個人防護裝備建議:工作人員需佩戴口罩及面罩,視需要佩戴手套或穿著防水圍裙,拋棄式口罩不可重複使用;面罩若為可重複使用者,應確實清潔消毒後重複使用。
  5. 環境清潔消毒:訂定環境清潔及消毒計畫,定時執行環境清潔及消毒,每天至少1次以上,並增加公共廁所衛生清潔及消毒頻率。
  6. 出現確定病例之應變措施:訂定包括風險對象管理、風險區域管理及營運降載措施等3大應變措施,批發市場若發生確診者,應通報主管機關,風險區域須暫停營業,並視影響程度,通知供應人及承銷人至鄰近市場交易。

指揮中心表示,農委會後續將與全國各批發市場及縣市政府召開視訊說明會,並請各縣市批發市場依據公布的指引自行訂定符合實際經營樣態的防疫作業規範,確保農產品穩定供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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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資料來源:疾病管制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