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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0年衛生福利部新聞

      行政院孩童家庭防疫補貼自6月15日發放以來,透過直接撥入育兒津貼及托育補助原申領帳戶、行政院孩童家庭防疫補貼網(10000.gov.tw)或實體ATM等三種方式,申請率已達94.97%。還沒請領的民眾,從明(7月15)日起到9月30日止,也可以到全臺1,299個郵局營業據點臨櫃領取。

行政院提供國小以下孩童及國高中(含五專前三年)身心障礙學生家長,每人新臺幣10,000元之孩童家庭防疫補貼,其中未滿2歲兒童(108年6月1日以後至Covid-19第三級疫情警戒全面解除前出生,完成出生登記或初設戶籍的孩童)由衛生福利部負責發放作業。第一階段針對領有110年5月未滿2歲兒童育兒津貼及托育補助的民眾,在6月15日直接撥入孩童原申領帳戶,共258,516人;其他未領有育兒津貼及托育補助者,則與教育部一致,由孩童的父母或監護人至行政院孩童家庭防疫補貼網(10000.gov.tw)或實體ATM請領,共2,159,651人領到補貼。三種管道合計請領比率已達94.97%。

為服務父母或監護人以外之實際照顧者、部分沒有健保卡的孩童、不方便採網路或ATM領取的民眾,自7月15日起至9月30日止也可以到郵局臨櫃申領。申領人(包括父母、監護人或實際照顧者)可以攜帶下列證明文件,到郵局櫃檯申領:

(一) 孩童已領有健保卡者:

請攜帶孩童健保卡正本,及申領人本人之身分證正本或居留證正本至郵局櫃檯辦理。孩童健保卡有如遺失情形,申辦前請先洽健保單位補發卡。

(二) 孩童從未有健保卡者:

請攜帶有孩童之戶口名簿正本或孩童之身分證正本,及申領人本人之身分證正本或居留證正本至郵局櫃檯辦理。

如果照顧的未滿2歲孩童沒有健保卡,身邊也沒有戶口名簿正本,為維護民眾權益及協助其順利請領孩童家庭防疫補貼,可依下列程序申領:

一、 由孩童之父母、監護人或實際照顧者其中一人,寄送下列證明資料至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臺中市霧峰區中正路738之4號):

(一) 孩童之戶籍謄本影本或戶口名簿影本。

(二) 申領人之身分證影本或居留證影本。

(三) 申領人如非孩童父母或監護人,應再檢具足以證明為孩童實際照顧者之文件或切結書。

二、 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收件後,會轉由衛福部社會及家庭署查核;等資料查核通過後,再請民眾攜帶衛福部社會及家庭署的公文、申領人身分證正本或居留證正本,以及孩童之戶籍謄本或戶口名簿影本,洽郵局臨櫃辦理。

衛福部提醒,行政院孩童家庭防疫補貼至遲可在今年9月30日前透過網路、實體ATM或郵局臨櫃領取,為避免不必要之移動與群聚,符合領取資格者建議可優先利用網路申領,快速又便利;若利用實體ATM及郵局臨櫃領取,也請務必遵守中央流行疫情指揮中心相關防疫規範,保持社交距離。

衛福部相關紓困規定、措施等詳細資訊,公告於衛福部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紓困4.0措施(https://covid19.mohw.gov.tw/),提供民眾查詢。同時也提供專人諮詢服務,1957免付費福利諮詢專線(每日上午8時至下午10時)。​

  • 建檔日期:
  • 更新時間:
  • 資料來源:社會及家庭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