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流行疫情指揮中心今(24)日表示,為鼓勵合約醫療院所協助辦理COVID-19疫苗大規模接種作業,除每劑次補助100元接種處置費外,配合提供民眾免費疫苗接種服務,調整「COVID-19疫苗合約醫療院所免費提供民眾接種服務獎勵措施」獎勵措施項目如下:
- 醫療院所提供民眾免費COVID-19疫苗接種服務,並配合接種政策相關事項,由按接種人次提供40元/人次,調整為按接種人次提供100元/人次。
- 醫療院所達每月目標接種人次提供接種獎勵,增列診所接種人次達500人次/月,提供1.5萬元,另維持診所接種人次達1,000人次/月,提供3萬元、地區醫院接種人次達4,000人次/月,提供8萬元、區域醫院及醫學中心接種人次達6,000人次/月,提供10萬元。獎勵以每月結算方式提供。
- 醫療院所達每月目標接種人次再加給績效獎勵:維持診所接種人次達1,600人次/月,加給3萬元、地區醫院接種人次達6,400人次/月,加給8萬元、區域醫院及醫學中心接種人次達10,000人次/月,加給10萬元。獎勵以每月結算方式提供。
- 醫療院所表現優良者,一次性獎勵維持診所上限5萬元,地區、區域醫院及醫學中心上限30萬元。
指揮中心於今(2021)年6月7日請合約醫療院所免費提供民眾接種服務,不向民眾收取掛號費,並提供相關獎勵措施;本次獎勵措施調整主要提高每接種人次之獎勵額度及增加一項診所之獎勵級距,針對此調整之溯及起算日期認定如下:
- 自地方政府衛生局與合約醫療院所於更換合約書內容日起算。
- 衛生單位因實務作業,如以協議方式與合約醫療院所協定變更合約,則以地方政府衛生局與已簽約之各醫療院所協定變更合約,補充免費提供民眾接種服務內容之協議日期起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