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關「0402臺鐵408次列車事故」,不幸造成旅客受傷287名、死亡49名,中央健康保險署除於事發當時表達關切與慰問,並責成醫療院所盡力搶救,以及提供各項就醫及健保權益保障之協助。有關該事故旅客受傷緊急就醫案,本署於110年4月7日函請臺鐵局提供此次就醫旅客名單,經其與衛生福利部相關司署協助,於5至7月間陸續提供傷患更新名單。
健保署於這段期間,已陸續通知本案有關第三人及其責任保險人,依健保法第95條規定,本保險之保險人於提供保險給付後,得代位行使損害賠償請求權,並依代位求償辦法第6條規定,求償本保險提供該保險給付之日起30日內給付費用總額。
健保署表示,依上述規定擷取受傷旅客自110年4月2日起至5月1日止之醫療費用總額共計433萬1,548元,為此次代位求償金額,並發函通知本案可能之第三人臺鐵局、東新營造有限公司、聯合大地及中棪工程顧問股份有限公司等,以及其所投保之國泰世紀產物保險、兆豐產物保險及新光產物保險股份有限公司,李義祥及其擔任負責人之公司等,代位行使損害賠償請求權,使意外事故衍生之醫療費用回歸應負責任單位支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