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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0年衛生福利部新聞

      衛生福利部自110年7月1日起實施擴大不孕症治療(試管嬰兒)補助方案,補助對象由低收入戶及中低收入戶擴大至所有的不孕夫妻,提供醫療服務之人工生殖機構也從原本19家增加至92家,大幅提升服務可近性。且透過機構線上申辦作業,就醫諮詢、申請補助快速便利,截至7月28日止,已有7,636對不孕夫妻申請補助資格通過。

不孕症就醫諮詢、補助資格申請一次搞定
      由於現今社會普遍存在晚婚遲育現象,越來越多民眾遇到不孕或想生卻生不出的問題,為減輕民眾進行試管嬰兒療程經濟負擔,一圓生育夢想,衛生福利部國民健康署日前公布擴大不孕症治療(試管嬰兒)補助方案,並自7月1日起,開放民眾申請補助,相關規定如下:

擴大補助對象:一般不孕夫妻一方為我國國籍且妻未滿45歲,並具不孕症診斷證明需進行試管嬰兒療程的民眾。

補助額度:除低收及中低收入戶維持每次最高補助15萬元外,一般不孕夫妻首次申請最高補助10萬元,再次申請者最高補助6萬元,並依各範圍療程給予不同補助額度,若不孕夫妻實際支出金額未達補助金額上限者,則依照該次療程的實際支出金額,給予補助。

補助次數上限:受術妻年齡在39歲(含)以下進行試管嬰兒療程並順利活產前,最多補助6次;另年齡在40歲(含)以上至44歲(含)以下者,最多補助3次,如果已經成功生育試管嬰兒者,另一胎次再依受術妻的年齡並依上述年齡區間重新再申請計算其補助次數。

不孕夫妻應備文件:夫妻雙方身分證正本及影本、低收入戶或中低收入戶證明文件正本1份(一般夫妻免附)及匯款帳戶資料等文件。

申請流程:不孕夫妻至衛生福利部國民健康署特約之人工生殖機構接受醫療服務,由該機構一併協助補助資格的線上申請,取得補助資格後於一年內進行施術,並於療程結束後6個月內請施術的特約人工生殖機構協助該次療程的費用補助線上申請,經國民健康署依人工生殖機構所送的施術範圍項目進行審查,通過後即可撥付至申請者的指定帳戶。

特約人工生殖機構名單:衛生福利部國民健康署官網首頁 >健康主題 >全人健康 >試管嬰兒>特約人工生殖機構。

不孕夫妻若有試管嬰兒補助的需求並符合補助資格規定,無須奔波寄送紙本資料,全程透過特約人工生殖機構線上申辦與費用申請,省時又便利!

不孕治療大哉問 試管嬰兒補助諮詢專線(02-2558-0900)來解答
      政策上路近1個月,民眾對方案內容詢問度相當高,本署為聆聽蒐集各方聲音,已建置試管嬰兒補助諮詢專線,開設5線接聽,同時提供懶人包及問答集資訊,民眾如有任何試管嬰兒補助方案相關問題,服務時間內隨時提供專業人員解答及主動致電回復。詳細試管嬰兒補助方案資訊,可至本署官網「試管嬰兒專區」查詢。

      國民健康署呼籲,夫妻只要一方為我國國籍且妻未滿45歲,在沒有任何避孕措施,且有規律性生活經過一年以上仍未懷孕,經醫師診斷需進行試管嬰兒療程者,歡迎至全臺特約人工生殖機構,申請試管嬰兒補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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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資料來源:國民健康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