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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0年衛生福利部新聞

      劉經理自健保開辦以來,與太太(眷屬身分)每月的健保費都是公司從薪資中扣繳。近日即將從職場退休,在陸續辦理各項退休手續中,最關心退休後健保如何接續投保,以確保其領用慢性病藥物權益。經瀏覽健保署官網,了解健保投保有順序性規定,為避免投保錯誤,於是打電話詢問健保署南區業務組,該組服務人員向劉經理說明,其夫婦倆應先以眷屬身分依附子女投保,如無子女可依附,則可依附其他直系血親卑親屬投保,如皆無人可依附時,即可在戶籍所在地鄉(鎮、市、區)公所以地區人口身分接續投保。

      健保署南區業務組林純美組長表示,全民健康保險為強制性的社會保險,被保險人依職業屬性分成六種類別,應依規定的順位在其所屬投保單位投保。無工作並且符合眷屬身分者,則應依附被保險人(配偶、子女、孫子女)投保。民眾退休,原投保單位會於3日內辦理退保(轉出)手續,建議參照「投保身分選定全攻略」(如附圖),選定投保身分後,即可至被保險人所屬的投保單位申請投保。如因故致投保有中斷投保情形,將影響健保卡使用,嗣後也會被追溯補收中斷投保期間的健保費。民眾如有投保疑問,歡迎撥打健保署諮詢專線,市話請撥打0800-030-598或4128-678,手機請改撥(02)4128-67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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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資料來源:中央健康保險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