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流行疫情指揮中心今(8)日表示,為利疫苗資源有效利用,「COVID-19公費疫苗預約平臺( https://1922.gov.tw/,以下簡稱預約平臺)第11期調整增加符合BNT疫苗第一劑及AZ(AstraZeneca)疫苗第二劑接種資格對象,依不同廠牌疫苗預約分流,並於預約分流日前一日14時起發送簡訊,籲請民眾依時程進行預約,並準時前往接種,對象及期程說明如下:
一、BNT疫苗第一劑
(一)預約接種對象:10月6日中午12時前登記選擇BNT疫苗民眾,且符合下列任一項條件:
1.45歲以上民眾[即1976/12/31(含)前出生]。
2.22-12歲民眾[即1999/1/1(含)-2009/10/15(含)間出生]。
3.18歲以上第9類對象[即2003/12/31(含)前出生]。
(二)預約時間:10月11日上午10時至10月13日中午12時(10月10日14時起發送簡訊)。
(三)接種期間:10月15日至10月21日。
二、AZ疫苗第二劑
(一)預約接種對象:以下對象若曾於預約平台登記過意願,第二劑無須再重新登記意願。
1.7月22日(含)前已接種AZ第一劑之18歲以上民眾[即2003/10/15(含)前出生]」。
2.7月30日(含)前已接種AZ第一劑之54歲以上民眾[即1967/12/31(含)前出生]」。
(二)預約時間:10月12日上午10時至10月13日中午12時(10月11日14時起發送簡訊)。
(三)接種期間:10月15日至10月21日。
本期接種BNT疫苗第一劑對象,若為滿12歲至17歲(含)之學生/青少年,請家長(監護人或關係人)於接種當日陪同學生/青少年至選擇之合約醫療院所或接種站,於現場簽署接種評估及意願書,完成COVID-19疫苗接種。
指揮中心提醒,10月1日起亦開始接種流感疫苗,依衛生福利部傳染病防治諮詢會預防接種組(ACIP)建議,接種流感疫苗應與COVID-19疫苗間隔至少7天,請民眾前往接種COVID-19第二劑疫苗前,應備妥「COVID-19疫苗接種紀錄卡」及健保卡,並於接種前評估時說明過往疫苗接種史,以利醫生評估。
110年衛生福利部新聞
COVID-19公費疫苗預約平臺第11期調整增加符合 BNT疫苗第一劑及AZ疫苗第二劑接種資格對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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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資料來源:疾病管制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