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先生騎機車環島旅遊,不慎在恆春發生車禍,被救護車送到當地醫院急診緊急處理,因傷勢嚴重再轉送高雄大型醫院手術,但林先生未攜帶健保卡只好先自墊醫療費用,之後因住院治療當中,不方便回去恆春就醫醫院辦理押金退費,也耽誤了醫院的退費期限,轉由家屬檢具收據代向健保署高屏業務組申請自墊醫療費用核退,避免路途遙遠奔波之苦。
健保署高屏業務組林淑華組長表示,經統計110年1-9月國內自墊醫療費用核退申請原因中,有23%因為沒有隨身攜帶健保卡,又來不及在就醫日起10日內向醫療院所申請退費而到健保署申請退費的案件,所以特別提醒國人,隨著我國新冠肺炎疫情控制穩定,加上五倍券、國旅券及各縣市旅遊補助的帶動下,國內民眾出遊活動變多,外出時一定要記得隨身攜帶健保卡,生病不必愁!
健保署提醒民眾,倘若忘了攜帶健保卡又遇緊急情況看病,可先以押金方式就醫,並在就醫日起10日內(不含例假日)或出院前回院所辦理退費。若有不可歸責的事由(例如:天災、跨縣市就醫、卡片毀損或遺失換發新卡期間等原因),雖然超過了回到就醫院所退費的時限,還是可在就醫日起6個月內向本署各分區業務組辦理自墊醫療費用核退。
另外,建議民眾可下載「全民健保行動快易通|健康存摺APP」,利用完成註冊的虛擬健保卡,前往參加虛擬健保卡試辦計畫的院所,透過掃描QR Code來取代實體健保卡。
健保署關心您的健康與權益,再次提醒大家,外出時別忘了「健保卡帶著走,生病不必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