衛生福利部全民健康保險會今日召開委員會議,審議健保署所提的111年度保險費率方案,經過充分討論、理性溝通,最後審議結果獲致兩項建議費率案,甲案為維持現行5.17%不調整,乙案為5.22%~5.32%,健保會將依法以兩案併陳衛福部轉報行政院核定。
依據健保財務推估,在維持現行保險費率5.17%下,以9月份協商之111年度醫療給付費用總額(下稱總額),採付費者方案(成長率2.577%)或醫界方案(成長率4.233%)試算,111年底安全準備皆不足1個月保險給付支出(分別為0.91及0.69個月),無法符合健保法第78條安全準備以1~3個月保險給付支出為原則之規定。因此該署提出之費率方案,是以至111年底安全準備能維持1個月保險給付支出,預估費率需分別調整為5.22%(調幅0.97%,總額採付費者方案)及5.32%(調幅2.90%,總額採醫界方案)。
會中支持維持現行健保費率5.17%的委員,主要是考量今年景氣仍受新冠肺炎(COVID-19)疫情影響,雖然政府已宣布調整111年度基本工資及軍公教薪水,然基層民眾實質薪水不必然會調整,不宜再增加民眾財務負擔。另總額採付費者方案預估至111年底的安全準備約為0.91個月保險給付支出,若併同考量健保各項挹注財務的措施,例如股市活絡將增加補充保險費收入、總額專款的執行受疫情影響,剩餘款應可回補安全準備等,111年底安全準備或可維持1個月之水準,不一定要調整費率。
支持將費率調整為5.22~5.32%的委員,主要是認為不宜輕易打破健保法第78條維持111年底安全準備約當1~3個月保險給付支出之原則,且微幅調整費率可以適時紓解健保之財務壓力,避免未來年度一次大幅調高費率,因此,建議111年費率可微幅調整。此外,也應一併檢討與費率相關的合理平均眷口數。
健保會將依健保法第24條規定,於完成111年度費率審議後,儘速將上開審議結果陳報衛福部,再由衛福部轉陳行政院核定,由衛福部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