衛生福利部依據醫療法第46條規定,辦理112年度「醫療財團法人辦理醫療法第46條規定事項績效卓著獎勵計畫」設立「醫療財團法人社研卓越獎」,並於112年8月29日至112年9月30日公告徵件,為感謝及嘉勉獎勵每位辛苦付出的醫療從業人員,充分展現醫療財團法人辦理研究發展、人才培訓、健康教育、醫療救濟、社區醫療服務及各項社會服務事項之卓著貢獻,衛生福利部於今(22)日下午舉辦頒獎典禮。
醫療財團法人展現培育人才決心與關懷社會仁心
本次獎項分為研究人才培育、醫療社會服務兩大領域,共包含「綜合傑出獎」1名(長庚醫療財團法人)、「分類傑出獎」2名(佛教慈濟醫療財團法人、奇美醫療財團法人)及「特色傑出獎」6名(台灣基督長老教會馬偕醫療財團法人、國泰醫療財團法人、彰化基督教醫療財團法人、東基醫療財團法人、戴德森醫療財團法人、天主教靈醫會醫療財團法人)。
為確保醫療體系長遠發展,醫療財團法人除深耕醫療照護本業外,亦著重研究發展、人才培育,提升醫療品質,並積極落實社會責任,保障弱勢病人就醫權益,提供健康教育及社區醫療服務,擴大醫療服務範圍,落實全人醫療照護。因此,每一家醫療財團法人皆為臺灣醫療領域不可或缺的重要角色,各得獎法人事蹟舉例如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