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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2年衛生福利部新聞

針對近日網傳「一直失蹤的萊豬終於找到了,政府准許他們標誌成台灣製」的不實謠言,食藥署已依散佈錯假訊息向警方報案。食藥署再次嚴正說明,輸入豬肉均經跨部會機關邊境查驗,符合規定始得輸入。自 110 年迄今,無論邊境或國內,豬肉產品皆未檢出萊克多巴胺,國內沒有萊豬加工食品。

    自 110 年 1 月 1 日起產製的所有含有豬或豬可食部位原料的產品,不論是包裝食品、散裝食品或直接供應飲食場所供應的食品,都應依規定,標示所使用的豬肉及豬可食部位原料之原產地(國)。

    進口豬肉進入國內食品加工廠,業者應確認原料符合規定後,再驗收入庫,製程符合衛生安全要求,成品如實標示豬肉原料原產地(國)。

   食藥署強調,秉持公開透明之原則,所有食安資訊,食藥署都會即時對外公布,請民眾安心享用台灣加工的豬肉製品,網傳不實謠言,勿聽信、勿轉傳、勿為造謠者幫手,共同維護台灣食安優質環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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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資料來源:食品藥物管理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