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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2年衛生福利部新聞

    衛生機關積極配合臺灣新北地方檢察署(下稱地檢署)查核偵辦「重寧海產號」疑似販售假羊肉案,查核情形詳如地檢署昨(24)日新聞稿及新北市政府衛生局(下稱衛生局)今日新聞稿說明。地檢署已分別將涉案被告聲請羈押或交保,衛生局已攜回相關檢體檢驗動物性成分;本案因涉攙偽或假冒,有違反食品安全衛生管理法第15條第1項第7款之虞,衛生局依同法第41條第1項第4款命「重寧海產號」及「南台國際企業社」暫停作業及停止販賣,檢警及行政相關機關積極偵辦。

    有關上開疑似販售假羊肉案目前尚查無萊豬;另衛生機關持續落實檢驗邊境及後市場豬肉產品,亦無萊豬:

  1. 自110年至112年6月,於各販售通路及製造端共計抽驗12,371件(包括國產9,074件、進口3,297件),查驗結果均未有萊劑檢出。
  2. 自110年至112年7月止,輸入及通關之豬肉及其可食部位計14,963批,查驗結果均未有萊劑檢出。

    衛生機關將持續加強落實後市場及邊境查驗,並呼籲業者切勿以身試法,從事不法行為,一旦查有違法事證將嚴懲不貸,以維護消費者食品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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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更新時間:
  • 資料來源:食品藥物管理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