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有效合理管理非傳統性食品原料並確保消費者食用安全,衛生福利部(下稱衛福部)於112年6月1日預告訂定「食品原料羊肚菌(Morchella esculenta)菌絲體培養液粉末之使用限制及標示規定」草案,預告評論期自預告日的次日起共60日,以蒐集各界意見。
本草案所規範的羊肚菌菌絲體培養液粉末,是將羊肚菌菌株以可供食品使用的原料及准用的食品添加物作為培養基成分,經液態發酵培養後,再加熱滅菌及乾燥製得。草案明定羊肚菌菌絲體培養液粉末的來源與加工製程,以及供食品原料使用時的相關規範,包含應符合的規格、使用範圍、食用限量與應標示的警語字樣。詳細訊息可至衛福部食品藥物管理署網站(http://www.fda.gov.tw)「公告資訊」項下的「本署公告」查詢。
衛福部將持續把關並落實管理規範,草案正式施行後,經查獲食品所使用的原料不符合相關規定者,將依食品安全衛生管理法第47條及第48條規定,處新臺幣3萬元以上300萬元以下罰鍰,以維護民眾飲食健康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