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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2年衛生福利部新聞

    5月報稅季又將來臨,中央健康保險署提醒,申報個人綜合所得稅時,若選擇採用列舉扣除額方式,111年度健保費(含補充保險費)都可以全額列舉扣除,不受全年2萬4,000元保險費扣除額上限限制。

    又因應財政部推動綜合所得稅列舉扣除資料單據電子化作業,5月報稅期間,民眾透過綜合所得稅電子結算申報軟體,或至各區國稅局所屬分局、稽徵所臨櫃據點,使用自然人憑證或已完成註冊的健保卡,即可輕鬆查詢111年度健保費(含補充保費)資料,並進行網路報稅,免檢附繳費單據。

    健保署表示,111年度健保費(含補充保費)繳納明細,除了可以透過上述管道查詢,也可向投保的公司(行號)或所屬職業工會(漁會、農會)或就原扣繳補充保險費的扣費單位查詢申請,另即日起亦可利用下列管道查詢及列印:

  1. 健保署全球資訊網:點選「網路櫃檯」>「承保網路櫃檯」>「一般民眾」>「個人健保資料網路服務作業」項下,以自然人憑證或完成註冊的健保卡登入後,即可於「各類證明申請及列印作業」>「保費繳納證明(年度報稅)線上列印作業」申請列印。
  2. 健保快易通APP:點選「健保櫃檯」>「投保證明」>「保費繳納證明」項下,可申請寄送健保費繳納證明至指定的電子郵件信箱。
  3. 加保的鄉(鎮、市、區)公所、健保署各分區業務組或聯絡辦公室:攜帶個人身分證正本查詢列印。
  4. 統一超商之多媒體資訊工作站:使用自然人憑證登入後即可列印,惟需自付每頁3元的列印費。 

民眾如果對上述查詢方式有所疑義,歡迎撥打健保署免付費諮詢專線0800-030-598,手機請改撥(02)4128-678洽詢。

  • 建檔日期:
  • 更新時間:
  • 資料來源:中央健康保險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