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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2年衛生福利部新聞

    醬油為國人日常烹調或食用之調味品,為加強醬油產品之安全衛生,食品藥物管理署(下稱食藥署)近日將啟動「112年度醬油製造業稽查專案計畫」,聯合地方政府衛生局針對醬油製造業者執行稽查及抽驗。

    本次稽查重點包含食品業者登錄資訊、原料及食品添加物來源及使用之合法性、產品標示與食品良好衛生規範(GHP)準則等,並對產品進行抽驗;如查獲違反食品安全衛生管理法(下稱食安法)相關規定者,將依法處辦。

    食藥署呼籲食品業者應落實自主管理,遵守食安法相關規定,維護消費者飲食衛生安全。如查獲醬油產品標示違反食安法第22條及第28條第1項規定者,依同法第47條及第45條分別可處新臺幣3萬元以上300萬元以下及4萬元以上400萬元以下罰鍰。

 

 

  • 建檔日期:
  • 更新時間:
  • 資料來源:食品藥物管理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