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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2年衛生福利部新聞

中央流行疫情指揮中心今(27)日宣布,調整住宿式照顧機構定期執行COVID-19公費快篩之措施,今(2023)年5月1日起取消住宿式長照機構、住宿式精神復健機構、精神護理之家及榮譽國民之家定期快篩措施,以有症狀時進行快篩;惟一般護理之家及老人福利機構的服務對象仍維持快篩頻率為每週一次,未滿2歲免篩,定期篩檢措施至今年5月31日止,服務對象有症狀時亦進行快篩,未滿2歲有症狀採PCR,檢驗出陽性需即時接受口服抗病毒藥物治療之個案,立即請專責醫療院所視訊診療,並依相關指引協助個案按指示進行隔離或治療;工作人員有症狀時進行快篩,另機構認為有必要時(如有接觸史、群聚等)亦得提供工作人員公費家用快篩;住民或服務對象及工作人員如為確診康復者,3個月內免篩檢,後續將再視疫情狀況調整篩檢頻率。

指揮中心說明,考量國內疫情穩定可控,機構篩檢、防疫管制亦將逐漸鬆綁,經持續滾動檢視疫情狀況及各類住宿式照顧機構住民陽性率趨勢,放寬部分陽性率已穩定下降之住宿式照顧機構定期篩檢頻率措施,惟基於住宿式機構照顧較多慢性病及重症高風險族群的長者,應維持警惕避免發生機構群聚感染風險。至於,一般護理之家及老人福利機構因住民陽性率尚未明顯下降,仍在0.4%-0.6%,因此定期篩檢措施再延長執行至今年5月31日止,公費試劑將陸續寄出,公費試劑發放對象為一般護理之家及老人福利機構之住宿式照顧機構。

指揮中心提醒,請各類機構及單位確實落實防疫政策,以降低感染風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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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資料來源:疾病管制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