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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2年衛生福利部新聞
       酸菜、筍乾、蘿蔔乾等醃漬蔬菜向來是廣受國人喜愛的食品,為避免該類食品褐變或腐敗,部份業者會添加漂白劑或防腐劑等食品添加物。食品藥物管理署(下稱食藥署)為確保市售醃漬蔬菜產品之衛生安全,於今(112)年啟動醃漬蔬菜販售業抽驗暨稽查專案,將於2-4月聯合地方政府衛生局就各式醃漬蔬菜產品進行抽驗,並檢驗防腐劑及漂白劑,以確保產品符合食品安全法規;另針對販售場所查核食品業者登錄、食品良好衛規範(GHP)準則、食品業者保存來源文件及產品標示符合性等項目,透過抽驗及稽查為民眾飲食安全把關。
 
       食藥署呼籲食品業者應落實自主管理,遵守食品安全衛生管理法相關規定,以維護消費者食用衛生安全,倘經查GHP不符合規定經限期改正而屆期不改正者,為違反食安法第8條第1項規定,將依同法第44條可處新臺幣6萬元以上2億元以下罰鍰;倘食品添加物經檢出不符「食品添加物使用範圍及限量暨規格標準」規定者,為違反食安法第18條第1項規定,將依同法第47條處新臺幣3至300萬元罰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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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資料來源:食品藥物管理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