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院於 112年第一個上班日即核定投入 45 億元,針對低收入戶及中低收入戶生活補助延續加發 1 年,衛福部督導地方政府加緊作業,務求在農曆過年前及時入帳,讓弱勢民眾溫暖過年。目前已有嘉義縣、高雄市、花蓮縣、臺南市、新北市、臺北市、彰化縣、屏東縣、臺東縣、苗栗縣等10個縣市完成款項發放,餘12縣市亦將於農曆過年前1月19日發放款項,讓弱勢民眾在農曆年前感受到政府照顧的美意,溫暖過年。
為簡政便民,針對低收入戶每人每月加發 750 元、中低收入戶每人每月加發 500 元的生活補助民眾免申請,由直轄市、縣市政府檢核符合資格者,政府會主動匯款至民眾帳戶,存摺上會註明「行政院發」或「行政院補助」字樣,倘因特殊原因(如帳戶被凍結或列為警示戶)無法提供撥款帳戶者,則改以現金或匯票方式發放。
衛福部表示,再次感謝各直轄市、縣市政府及所轄公所共同努力,完成加發款項發放,農曆春節將近,衛生福利部1957福利諮詢專線諮詢,春節期間服務不打烊,倘有福利諮詢需求之民眾,可透過電話、網路或LINE管道進線諮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