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據:醫療事業發展獎勵辦法第2條第1項第3款與第5款及第3條第3款規定。
公告事項:
一、申請期限﹕自公告日起至113年8月12日止。
二、執行期程﹕自簽約日起1年內完成。
三、請於申請期限內,依需求說明書所附計畫書格式,繳交計畫書一式6份(1份不裝訂),詳細內容可至衛生福利部網站之公告訊息區下載。
依據:醫療事業發展獎勵辦法第2條第1項第3款與第5款及第3條第3款規定。
公告事項:
一、申請期限﹕自公告日起至113年8月12日止。
二、執行期程﹕自簽約日起1年內完成。
三、請於申請期限內,依需求說明書所附計畫書格式,繳交計畫書一式6份(1份不裝訂),詳細內容可至衛生福利部網站之公告訊息區下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