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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訊息

一、 依據:

牙醫專科醫師分科及甄審辦法第八、九、十條及特殊需求者口腔醫學科專科醫師訓練機構認定標準。

二、 緣起:

因應人口結構改變,年長者、失能者及特殊需求者較具複雜性之口腔疾病,逐年增多,顯見特殊需求者口腔醫學科(以下簡稱特需)專科醫師專科之甄審與訓練有迫切之需求,有關特需專科醫師甄審之初審及訓練機構認定等作業,由衛生福利部(以下簡稱本部)組成聯合甄審委員會,並委託社團法人中華牙醫學會(以下簡稱中華牙醫學會)辦理。111 年度特需專科醫師訓練機構認定作業,適逢 COVID-19 疫情,以書面審查方式辦理,112 年度疫情緩和,以書面審查及實地訪視方式辦理112 年度及 113 年度特需專科醫師訓練機構認定作業,並已公告合格名單,共計 18 家訓練機構,可收訓容額為 31 名。

三、 計畫目的:

為改善專科醫師訓練環境,提升住院醫師訓練品質,落實專科醫師訓練容額管制,均衡各專科人力,健全專科醫師訓練制度,以培育特需醫療領域人才。

計畫詳情請詳附件:

相關檔案

  1. 114 年度「特殊需求者口腔醫學科專科醫師訓練機構認定」計畫書
  2. 附件3-1文件檢核表[適用於新申請訓練機構或3年內未收訓學員之訓練機構]
  3. 附件3-2文件檢核表[適用於已收訓學員之訓練機構或3年內有收訓學員之訓練機構]
  • 建檔日期:
  • 更新時間:
  • 資料來源:口腔健康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