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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3年衛生福利部新聞

台灣出生性別比逐年改善,112年出生性別比為1.078(即新生兒中每1名女嬰對應的男嬰數),最新數據降至1.070,顯示傳統重男輕女觀念已逐漸改變。然而,仍有少數人為滿足期待而性別篩選,不僅違法,更是性別歧視。國民健康署呼籲,應尊重生命,無論性別,都是值得珍惜的寶貝。

國際女孩日 出生性別比逐年改善

    每年10月11日是「國際女孩日」,也是「台灣女孩日」,各地共同響應,倡議女孩人權的價值與重要性。在自然狀況下,男嬰出生數略高於女嬰,出生性別比正常範圍介於1.04至1.06之間,根據聯合國統計,目前全球的出生性別比平均約為1.05。根據國民健康署出生通報統計,113年截至8月底,台灣的出生性別比為1.070,顯著低於20年前的1.108,在不同胎次間亦無明顯差異,第一胎、第二胎和第三胎及以上之出生性別比分別為1.071、1.069和1.067。相關調查指出,越來越多民眾不認同「若只生一胎,生男孩比生女孩好」,顯示傳統重男輕女的性別偏好已逐漸轉變。

 

女孩男孩一樣好 拒絕性別篩檢

現今多數民眾已有女孩男孩一樣好的觀念,但仍有部分因為前一胎性別、希望傳宗接代、符合長輩的期望等,而探尋是否能使用性別篩選的技術,來滿足自己或家人對子女性別的期待。這種以性別判定生命值不值得來到人間的做法,被國際視為嚴重的性別歧視。國民健康署吳昭軍署長呼籲,兩性平權應從孕育開始,國內相關醫療法規禁止懷孕做性別篩檢,除非出於醫療必要(例如:性聯遺傳疾病),不應進行胎兒性別篩選或性別選擇性墮胎;進行人工生殖,亦不得選擇胚胎性別;除非基於醫學理由,醫師不應以任何形式揭露胎兒性別。

為幫助更多女孩平安出生,國民健康署持續宣導「女孩男孩一樣好,生來通通都是寶」的觀念。事實上,孩子未來的成就與性別無關,性別篩檢或因選擇性別而進行人工流產,都是違法的,相關醫療法規及罰則,已公布於國民健康署網站,民眾若發現有疑似違法檢測及選擇胎兒性別情事,可向各縣市政府衛生局反映。

 

  • 建檔日期:
  • 更新時間:
  • 資料來源:國民健康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