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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3年衛生福利部新聞

中央健康保險署(下稱健保署)為落實分級醫療、引導民眾正確就醫,自112年7月1日調整健保就醫部分負擔。醫學中心或區域醫院藥費收取上限,由200元調整為300元,醫院開立慢性病連續處方箋,第1次調劑比照前開一般藥品處方箋計收部分負擔,第2次以後調劑則維持免收;另醫學中心、區域醫院急診部分負擔各調升為750元及400元。

健保署表示,部分負擔新制實施一年後,觀察初步成效如下:

  1. 促進分級醫療:基層門診就醫件數占率,實施前後自70.17%上升至70.39% (增加0.22%); 慢性病人於基層診所就醫率,則自38.85%上升至43.46% (增加4.61%)。
  2. 改善急診壅塞:各層級醫院急診輕症(檢傷分類4、5級)占率皆較疫情前一年下降,降幅自2.27%至6.43%。
  3. 避免藥品浪費:慢性病連續處方箋平均藥費自111年884元,降至113年842元。
  4. 改善付費公平性及健保財務:部分負擔占醫療費用比率皆較實施前上升,醫學中心自13.9%上升至16.1% ,區域醫院自10.4%上升至12.2%,地區醫院自5.6%上升至6.7%,基層診所維持不變。整體部分負擔增加健保收入52.7億元。
  5. 持續保障弱勢:重大傷病及低收入戶等維持免部分負擔,中低收入戶及身心障礙者就醫皆不受影響。

健保署將持續監測相關成效。若民眾想知道更多部分負擔相關資訊,請至健保署全球資訊網的「部分負擔」專區瀏覽,或撥打健保署諮詢專線︰0800-030-598,手機請改撥02-4128-678洽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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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資料來源:中央健康保險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