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關今(6/13)日媒體報導「7月由診所發免費快篩 疾管署挨批」一事, 疾管署說明如下:
一、疾管署與中華民國藥師公會全國聯合會(下稱藥師公會)合作,於6月底前在全台4,500餘家健保特約藥局設置COVID-19家用快篩試劑發送點,配送844萬餘劑家用快篩試劑,包括效期至113年5月底約184萬劑、113年6月660萬劑。感謝藥師公會和藥局的協助,多數快篩試劑已提供給民眾,故目前民眾若出現症狀時即可使用。同時,目前市面上亦可購買到家用快篩試劑。
二、疾管署亦考量到醫療院所有症狀個案的需求性,故於113年5月即規劃醫療院所發放之策略,將效期至113年9月至114年1月的300萬劑快篩試劑(包括效期至113年9月共計35萬劑;113年12月共計143萬劑;114年1月122萬劑),於7月起透過800家以上醫療院所提供民眾就醫時使用,此策略著重於診所就診個案及其家人有快篩的需求,以接續6月底藥局發放方案。
三、這批COVID-19家用快篩試劑係於疫情指揮中心期間時所採購,當時盤點後疫情時期,新冠肺炎亦會持續在社區中,將效期可達今年的快篩試劑留存做為物資整備於今年使用。上開家用快篩試劑發放作業非常態的服務,為有效運用COVID-19家用快篩試劑,透過藥局及醫療院所提供民眾快篩試劑,疾管署特別感謝藥局及醫療院所,協助疫情防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