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間移工團體於6月16日訴求家務移工要有勞動法令保障,以及家務移工人力納入長照體系人力規劃。衛生福利部回應,為確保外籍家庭看護工(下稱外看)七休一之休假權益,勞動部及本部分別已推動「聘僱外籍看護工家庭短期替代照顧服務計畫」,聘有外看家庭每年補助約38天或31天,同時其家庭照顧者亦能使用每年14天或21天喘息服務;勞動部並已就國際勞工組織第189號「家事勞動公約」進行法規檢視作業,以保障外看勞動權益。同時本部已制定長期照顧政策與計畫,積極布建各類長期照顧服務資源, 112年底長期照顧服務涵蓋率已達80.19%,使用長期照顧給支付人數已達50萬5,020人,其中聘僱外看者為8萬8,592人,相較107年成長3.2倍。
依據就業服務法立法宗旨明確宣示為促進國民就業,爰國人較無意願投入之工作才開放引進移工。在長照服務體系屬須輪班性質的住宿機構照顧服務員,長期以來本國照服員招募較為困難,在不影響國人就業下,早已於就業服務法開放機構申請外籍機構看護工且納為長照人員管理,該等人員須依「長期照顧服務人員訓練認證繼續教育及登錄辦法」辦理認證、登錄,以及每年應接受繼續教育20點,始能持續從事機構看護工作,而其勞動條件依法應符合勞動基準法有關薪資、加班費、勞健保及工作時間等勞動規定。然外看屬家庭雇主依法申請到宅工作且雙方議定居住案家提供陪伴照顧,與長照人員屬性不同。
為提升外看之服務品質,聘僱外看的家庭可以使用長照給支付專業服務,由專業人員到家指導外看照顧技巧,112年使用專業服務人數為2萬5,424人;另外,勞動部亦有辦理外看補充訓練數位學習課程,截至112年已完成34萬9,278人次。
長照2.0計畫自107年推動給支付制度,促使居家及社區的照顧服務員薪資報酬及工作福利提升,國人投入人數大幅增加,112年底已6萬2,594人,較105年長照1.0時期成長6.1倍。但考量未來國內勞動人力下降趨勢,本部刻正規劃符合一定語言能力檢定、照顧技術成熟之外籍看護中階技術人力,未來可適度逐步開放該等人員可受聘為社區或居家式服務機構之照顧服務員。
本部樂見社會各界表達多元意見,長照政策訂定必採穩健務實態度,以維護照顧服務品質為核心價值,審慎規劃並積極推動辦理。